启东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启东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1-21 10:1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启东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不断完善渠道提升行政透明度,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也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机关公信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一是调整组织架构。根据有关领导调动和职务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和联络员工作要求,并进一步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二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案例分析、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培训,重点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有力提升全警的信息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完善机制建设。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关注民生期盼,提升公开质态。一是抓好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通过本局微警务、微博等渠道以及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反映意见、解决问题。全年,通过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20余条,通过启东公安微警务发布786条、新浪微博发布3125条。二是狠抓执法公开。将执法公开工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设立详细考核指标,每月由法制部门牵头成立督导考核组,对各所队执法公开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严格按照“记分问责”办法进行考核,不断推进执法公开工作的规范建设。2020年,累计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940份。三是严抓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认真做好答复工作,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案。针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或无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答复申请人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积极做好释疑解惑工作。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5件,均按时办结。

三是积极主动作为,务求公开实效。一是发挥新媒体作用。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主动推送应公开的政务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全年,收到并办结启吾东疆论坛信件152封,答复办理微信咨询投诉3200人次、微博咨询投诉255人次,办结率均100%。二是把握公开平衡点。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按照要求正确公布相关政务信息,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严格考核制度。将各单位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内外监督中发现的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责任,倒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22

1828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9

-19

1285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2

-102

462800

行政强制

68

-5

110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347.8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普遍增强,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呼声日趋强烈,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公开意识薄弱。公安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种类和数量较少,一般为宣传信息、工作动态和少量规范性文件,且公开载体单一、渠道很窄,与其他政府机关相比有一定差距。二是能力水平不足。民警对制度学习掌握不深入,不能准确把握“公开什么、怎么公开”等问题,规范处理公开事项的能力不足,在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基层公安机关执行过程中概念模糊、界定不准、难以答复等问题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态。

2021年,市公安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公信力执行力,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所在,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应示尽示。二是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同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根据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同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