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5 16:2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5年,启东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特点,现特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启东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启东市民乐中路516号。邮编:226200,电话:0513--83721101,传真:0513--83716515

一、概述

启东市公安局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通过公安局“警民e家”网站和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公安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促进公安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健全了启东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架构,以机关部门和各职能警种为依托,建立持续、规范、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推动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日常工作的高效开展。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了《启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启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启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启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启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我局坚持把规范公开程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对每项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程序合法、公开内容真实。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源头把关,要求各部门发文时首先必须对文件能否公开进行初审,能公开的文件尽量公开,不能公开的文件说明理由,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严格执行承办人初审,部门负责人审核,法制、保密部门审查,局领导审批签发的四级审核机制。

(三)进一步拓宽信息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目前,我局重要政务信息以及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社会治安情况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基本上做到了第一时间公开。

(四)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公众获取信息。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依托政府信息网及本局门户网等公共信息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还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利用微信、微博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特性,建立了启东市公安局微博、微信群,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社会面出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情况,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公安机关的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对相关信息予以澄清和必要说明,使公众及时了解事件真相及处置情况,有效满足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在公安门户网站设置了局长信箱、网上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网上警民互动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警民e家网—启东市公安局”、“启东公安微博”、《启东日报》等媒介公开。2015年度主动公开信息372条。同时,在所有窗口单位,通过警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网上申请),其中网络申请1件、直接申请2件、信函申请9件。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9件,其它情形的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并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复制、打印、邮寄等费用予以免收。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对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有3起提出行政复议,经复议,3起维持;4起提起行政诉讼,经诉讼,1起维持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其它3起正在受理之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总体要求,结合公安业务实际和市民实际需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程序化管理、流水化作业、准确化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使社会公众更多了解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切实提高公安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增强民警法制意识、保密意识和公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增强舆情观念,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市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启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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