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启东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2-17 15: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启东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启东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513-833165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启东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最新要求,围绕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1、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4条,主要涵盖机关简介(4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机构设置1条、领导分工1条、办公地址及时间1条)、政策文件(10条)、公告公示(5条)、政策解读(2条)、问答知识库(5条)、规划计划(12条)、统计信息(4条)、部门预决算(2条)、政府采购(38条)、重大民生信息(4条)、人事信息(8条)等,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据《条例》及上级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要求,我局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2022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件12件,上年结转继续办理3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3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不予公开4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件。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局办公室为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牵头部门,日常管理中坚持多线统筹、一体推进,法制部门协同做好日常政务公开信息的法制审核和政策解读,对内常态化开展质效督导和人员培训,目前我局各条线归口主责部门已全部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长效化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开展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启东市人民政府(http://www.qidong.gov.cn)网站进行公开。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以执法告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要求,全面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重点对群众报案的立案情况、交通违法记录、治安案件的处罚情况等不断畅通公开渠道,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调阅监督。同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严把信息的采编关、审核关,确保信息质量和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8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0853

行政强制

657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8.44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审核还需加强。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审核把关不够严,对程序性事项和决定性事项界定不够清,对应当公开和内部事项的掌握不够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能。二是政务公开途径还需丰富。目前,我局各项政务公开内容主要还是依托政府网站集群,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新渠道使用的较少,特别是在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上缺少工作创新。三是专业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受限于警力不足,专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才队伍还比较短缺,“跑兼职”、“打零工”的现象还依然存在,造成了一些工作处理不够专业,与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3年,市公安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坚持保障中心、服务人民,不断优化工作做法,深化政务公开效能。一是坚持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党委管中心、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推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体化运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健全优化工作制度。不断谋划制度机制创新,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落实各项工作、提升便民服务相结合,统一部署、统筹推进,配齐配强专业队伍,切实把回应群众关切作为核心需求。三是筑牢便民服务基础。强化现场政务公开专区设置,合理优化服务窗口,不断探索简化办事流程,强化一次性告知,对登记受理、交办承办、督办反馈和整理归档等环节全流程监督,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启东市公安局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