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电动二轮车到底还能不能上道路行驶了?
来源: 启东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7-22 10:28 累计次数: 字体:[ ]

1.根据规定,2019年4月15日以后生产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向公安机关交验车辆,并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在受理申请的当日内,查验资料,确认车辆,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存档,核发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可以上道路行驶。

2.2019年4月15日以前生产的旧国标或“非标”电动自行车,向公安机关交验车辆,并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在受理申请的当日内,查验资料,确认车辆,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存档,核发信息登记牌。

不符合新国标的旧国标和“非标”电动自行车领取并安装信息登记牌(红牌)的,至 2024年4月15日过渡期间前,也可以继续上道路行驶。

3.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才可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机动车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电动摩托车可以上道路行驶,但必须要登记上牌(摩托车号牌),驾驶人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并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