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24-1/2021-00172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公安局 | 文号: | 启公党〔2021〕43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19 | 发布日期: | 2021-09-1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陆金美等36名同志职务任免和岗位调动的通知 |
各派出(边防)所、市局各警种部门:
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黄琳舒同志任行政服务科科长,免去其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职务;
张佳佳同志任法制大队行政审核中队队长,免去其北新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副队长职务;
耿欣华同志任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综合室主任,免去其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刘奕飞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便衣中队队长,免去其合作中心派出所综合内勤室副主任职务;
张巍伟同志任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综合室主任,免去其组教科副科长职务;
袁向荣同志任水上警察大队长江水上派出所所长,免去其警务保障室装备保障科副科长职务;
顾荣荣同志任城西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汇龙镇中心派出所综合内勤室副主任职务;
程卷斌同志任合作中心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治安防控队副队长职务;
桂子乃同志任惠萍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城西派出所治安防控队副队长职务;
曹文飞同志任南阳中心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汇龙镇中心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副队长职务;
张益同志任南阳中心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城西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副队长职务;
顾俊杰同志任组教科副科长职务;
陶新江同志任警务保障室装备保障科副科长职务;
于严军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汇龙中队副队长职务;
李红同志任警务辅助人员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办公室机要档案科科长职务;
陆燕燕同志任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内保二中队队长,免去其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综合室主任职务;
袁允菊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综合室主任,免去其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综合室主任职务;
陈卫同志任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治安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卫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海复中队队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兼秘书科科长职务;
陈林同志任监管大队(看守所)巡视中队队长,免去其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曹书嘉同志任汇龙镇中心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吕四中队指导员职务;
王根灵同志任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合作中心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明坤同志任北新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指导员职务(职级由警务技术三级主管转任三级警长);
朱新春同志任东海派出所副教导员,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便衣中队队长职务;
沈东同志任近海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惠萍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盛建荣同志任巡特警大队看护勤务中队副队长,免去其开发区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副队长职务;
张文明同志任城西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副队长,免去其城西派出所综合内勤室副主任职务;
盛岳同志任开发区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副队长,免去其北新派出所治安防控队副队长职务;
黄辰誉同志调至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二中队工作(职级由警务技术四级主管转任四级警长);
茅新华同志调至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工作;
庞俊春同志调至开发区派出所工作;
免去王建辉同志兼任的法制大队行政审核中队队长职务,保留其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范凯捷同志兼任的刑事侦查大队吕四中队队长、吕四港镇中心派出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其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赵悦帆同志兼任的治安警察大队管理中队队长职务,保留其治安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陈忠杰同志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时间从2021年9月13日起算。
特此通知。
中共启东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