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24-1/2021-00178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公安局 | 文号: | 启公党〔2021〕49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日期: | 2021-10-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赵悦帆等48名同志职务任免和工作调动的通知 |
各派出(边防)所、市局各警种部门:
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赵悦帆同志任惠萍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全面工作),免去其治安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卫凯凯同志任海复派出所副教导员(主持政治思想工作),免去其治安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鲁春辉同志任兆民派出所副教导员(主持政治思想工作),免去其合作中心派出所副教导员职务;
何志伟同志任法制大队刑事审核中队指导员,免去其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经侦一中队副队长职务;
范袁媛同志任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综合室主任,免去其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综合室副主任职务;
王 涛同志任治安警察大队行动中队队长,免去其海复派出所治安防控队副队长职务;
王陈宇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吕四中队指导员,免去其治安警察大队行动中队副队长职务;
王凯波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经侦一中队指导员,免去其法制大队刑事审核中队副队长职务;
孙 程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经侦二中队指导员,免去其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经侦三中队副队长职务;
陈 坤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久隆中队指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大队久隆中队副指导员职务;
袁文翔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吕四中队指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大队吕四中队副指导员职务;
徐海兵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寅阳中队指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大队寅阳中队副指导员职务;
陈 卓同志任合作中心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合作中心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副队长职务;
陆海东同志任东海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东海派出所治安防控队副队长职务;
陆 澎同志任治安警察大队行动中队副队长职务;
王德建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调处中队副队长职务;
袁 雷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调处中队副队长职务;
陈建琴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樊 勇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案件审核科副科长职务;
黄 铖同志任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二中队副队长职务;
魏 超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副队长职务;
政胜飞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重案侦察中队副队长职务;
葛嘉博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汇龙中队副队长职务;
张 松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王鲍中队副队长职务;
沈 波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经侦一中队副队长职务;
徐聃琎同志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互联网监控中队副队长职务;
潘 华同志任合作中心派出所治安防控队副队长职务;
许向荣同志任启隆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副队长职务;
陆金涛同志任审计室主任,免去其警务保障室副主任兼财务科科长职务;
茅健伟同志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免去其审计室主任职务;
张鹤洲同志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免去其信访办主任职务;
范凯捷同志任治安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周继煜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缉毒中队指导员,免去其海复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沈 健同志任水上警察大队吕四水上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黄璐鹭同志任海复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东海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杨 文同志任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二中队副队长,免去其合作中心派出所治安防控队副队长职务;
赵中华同志调至信访办工作(主持全面工作);
钱金华同志调至办公室秘书科工作;
刘 辉同志调至监管大队(看守所)管教中队工作;
陆沈磊同志调至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互联网监控中队工作;
施程骏同志调至督察队(作风办)工作;
丁 婕同志调至交通警察大队科技管理中队工作;
陆健荣同志调至交通警察大队新港中队工作;
倪思琛同志调至交通警察大队久隆中队工作;
孙广博同志调至交通警察大队近海中队工作;
徐枭峰同志调至交通警察大队查控中队工作;
何林嘉同志调至开发区派出所工作;
免去施俊同志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合作中队队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和调动时间从2021年10月9日起算。
特此通知。
中共启东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