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5224-1/2021-00069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公安局 | 文号: | 启公党〔2021〕16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袁华健等21名同志职务调整和黄春华等4名同志试用任职的通知 |
各派出(边防)所、市局各警种部门:
根据启委〔2021〕16号、启委〔2021〕51号、启委〔2021〕56号文件通知:
袁华健同志任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倪爱东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沈咏勇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所长,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张晓东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高晓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曹黄辉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曹海燕同志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陈裕同志任市公安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亚军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队长职务;
虞海滨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水上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向东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东海派出所所长,东海镇副镇长(挂职)职务;
顾辉同志任市公安局水上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陆海华同志任市公安局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所长,汇龙镇副镇长(挂职),免去其市公安局王鲍派出所所长,王鲍镇副镇长(挂职)职务;
赵萍同志任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所长,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免去其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赵晟琰同志任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兆民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周一奇同志任市公安局吕四港镇中心派出所所长,吕四港镇副镇长(挂职),免去其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春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从2021年3月27日起至2022年3月26日止);
黄筱燕同志任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从2021年3月27日起至2022年3月26日止);
黄卓同志任市公安局东海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从2021年3月27日起至2022年3月26日止);
钱春花同志任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从2021年3月27日起至2022年3月26日止);
免去邢健同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科技情报大队)主任(大队长)职务;
免去范兴辉同志市公安局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所长,汇龙镇副镇长(挂职)职务;
免去张海涛同志市公安局吕四港镇中心派出所所长,吕四港镇副镇长(挂职)职务;
免去薛卫东同志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张方东同志市公安局水上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启东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