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5224-1/2022-00055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公安局 文号: 启公局〔2022〕31号
成文日期: 2022-05-11 发布日期: 2022-05-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奖励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奖励办法》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5-19 10:4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派出(海防)所、市局各警种部门,各见义勇为工作站:

现将《“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启东市公安局     启东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2年5月11日



“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人民群众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奖励办法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深化平安建设,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有效打击防范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事件、涉疫违法犯罪、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和对象

从2022年4月起至年底,广大人民群众(在本市行政区域,含警务辅助人员、保安,履行工作职责除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及时发现提供重大案(事)件线索,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举报制止涉疫情违法犯罪,根据其情节和贡献大小,按照本办法给予奖励。

二、奖励条件和标准

(一)及时发现举报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黑恶势力;及时发现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涉恐、涉邪线索,有效预防暴恐、涉邪案件发生的,视情奖励2000元至1万元。

(二)及时制止、有效控制正在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滋事肇祸、个人极端等行为,避免重大人员伤亡等恶性后果的;发现举报涉恐在逃人员、重大犯罪案件在逃人员、重大现行案件犯罪嫌疑人,预防制止重大恶性犯罪的,视情奖励3000元至1万元。

(三)及时劝阻信访人越级上访行为,将信访事项、信访人吸附在本地,协同公安机关通过工作成功化解的;对中央信访联席办、部、省、领导批示交办的疑难信访案事项,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有效工作,成功化解信访矛盾后,使信访人向公安机关提交停访息诉承诺书的,视情奖励500元至5000元。

(四)及时发现控制可能袭击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等单位,严重侵害师生、医务人员等人身安全的危险分子,有效预防制止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的,视情奖励3000元至1万元。

(五)及时举报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中涉疫情违法犯罪线索,涉疫情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被行政、刑事处罚,视情奖励500元至5000元。

(六)及时发现举报网络谣言、有害信息以及非法制造、经营、传播危害社会安全的非法出版物等线索,严防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案事件的,视情奖励500元至3000元。

(七)及时发现举报寄递、物流企业存在重大治安隐患、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或者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实施的非法运输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危险化学品、毒品、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物、伪劣商品、食品、药品以及盗窃、毁弃、冒领收寄托运的邮件、快件、货物等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破获刑事案件的,视情奖励500元至3000元。

(八)及时报告、检举“黑加油车”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道路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止重大案(事)件发生的,视情奖励500元至3000元。

(九)及时报告出租房屋、危险品仓库存在安全隐患,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检举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证破获刑事案件的,视情奖励500元至3000元。

(十)及时报告、提供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经查证破获刑事案件的,视情奖励500元至3000元。

(十一)主动发现并及时劝阻、制止他人向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进行转账汇款,有效避免他人遭受重大财务损失的,视情奖励500元至2000元;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通讯网络诈骗犯罪的,视情奖励1000元至3000元。

具有以上情形直接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抓获扭送到公安机关或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以及及时参与抢险救灾,成功避免发生重大灾情险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视情奖励2000元至2万元。对因见义勇为受伤致残的,按照相关规定,评定伤残等级,并落实相应待遇。

三、奖励程序和要求

(一)举报的线索要属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并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有效线索奖励原则。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多人同时举报(抓获)同一线索(嫌疑人)的,由行为人自行协商分配奖金;协商不成的,由案件受理单位决定。

(二)此次专项活动实行即时奖励,发现一起,奖励一起,不组织评选活动。奖励对象由派出所或案件受理单位进行申报,并填写《“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奖励审批表》,市局各警种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市局政治处汇总,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进行奖励。

(三)请各单位根据此办法,向群众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要认真搜集整理,及时宣传表彰,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符合见义勇为人员确认条件的,要要积极申报授予见义勇为称号。

附件:“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奖励审批表



附:关于印发《“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奖励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