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5224-1/2019-00034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公安局、南京铁路公安处 文号: 启公局〔2019〕27号
成文日期: 2019-04-22 发布日期: 2019-04-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明确宁启铁路(启东段)有关铁路公安机关与地方公安机关管辖事宜的通知
关于明确宁启铁路(启东段)有关铁路公安机关与地方公安机关管辖事宜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公安局、南京铁路公安处 发布时间:2019-04-26 10: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京铁路公安处南通站派出所,启东市公安局各派出(边防)所、各警种部门:

宁启铁路(启东段)已于2019年1月5日正式开通运营,在启东市境内途径王鲍、合作、汇龙、南阳、海复、吕四6个镇,设有启东客运货运站(已启用)、吕四货运中心(在建)两个站点和宁启铁路新长车务段K374+798(已启用)。

为规范执法行为,理顺不同体制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能,明确宁启铁路(启东段)火车站地区和铁路沿线的管理职责,增强公安机关行政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铁路公安处和启东市公安局会商,现就有关管辖事宜通知如下:

一、警情处置原则

(一)对于通过110报警的铁路和铁路周边警情,由启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统一调度,并按照管辖分工指令南京铁路公安处或启东市公安局处警;警情重大或管辖不明的,按照“谁距离现场近、谁响应时间短、谁先赶赴现场”的原则,实行“立即通报、先期处置、共同增援”,指令南京铁路公安处和启东市公安局处警,处警后按照管辖分工移交处理。

(二)对于通过其他方式报警的铁路和铁路周边警情,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由最先接警的公安机关负责先期处警,然后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二、管辖区域划分

(一)启东客运货运站站区。南京铁路公安处负责管辖(见附件平面图阴影部分):1、铁路进站信号机以内的线路;2、南至车站候车楼前平台与高架桥兼送客车辆通道交界(地上地下以此为纵切面分界)、北至铁路北侧隔离围墙(含)、东、西为东西界桩(含)之间的车站区域;3、车站西北侧的综合维修工区(含围墙);4、火车站东北侧货运中心围墙(含)内区域;5、站前广场东北侧铁路停车场区域。其他区域由启东市公安局负责管辖。

(二)宁启铁路新长车务段K374+798。进站信号机以内的线路和站区围墙(含)内区域由南京铁路公安处负责管辖,其他区域由启东市公安局负责管辖。

(三)吕四货运中心。建成后,进站信号机以内的线路和站区围墙(含)内区域由南京铁路公安处负责管辖,其他区域由启东市公安局负责管辖。

三、管辖职责分工

(一)铁路线路上发生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执行。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由南京铁路公安处和启东市公安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二)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它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适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四、铁地联勤联动

南京铁路公安处与启东市公安局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勤联动和应急处突机制,加大警力投放和设施装备投入,定期组织开展实战联合演练,共同维护宁启铁路(启东段)安全稳定。

(一)铁路沿线治安防控。启东市公安局王鲍、合作、汇龙、南阳、海复、吕四等宁启铁路(启东段)沿线派出所要做好辖区铁路沿线的日常例行巡逻防范,尤其强化重大活动、重点敏感时期的安全守护,发现铁路设施被盗、被破坏等影响运输安全的隐患,要及时通报南京铁路公安处,并积极配合做好查处工作。南京铁路公安处要及时向启东市公安局通报铁路沿线的治安形势动态,共同参与做好针对性预警防范工作;要组织指导铁路营运部门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设施维护,督促铁路营运部门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要与铁路营运部门强化沟通协调,为铁地公安警务工作提供便利。

(二)火车站点治安防控。启东市公安局在启东客运货运站设立警务站,与南京铁路公安处派驻警力捆绑联勤,主要承担火车站及周边区域的巡逻防控,进站人员、物品查控,先期处置可能发生的暴恐袭击、暴力犯罪、个人极端事件和恶性交通、火灾事故等重大突发情况(启东客运货运站派出所成立后,启东市公安局设立的警务站撤销,由启东客运货运站派出所牵头履行职能)。

特此通知。


附件:启东客运货运站管辖区域平面示意图.JPG



                                              启东市公安局     南京铁路公安处

2019年4月22日


附:关于明确宁启铁路(启东段)有关铁路公安机关与地方公安机关管辖事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