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qdsfgwfz/2020-00015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文号: 启金监发〔2020〕1号
成文日期: 2020-02-01 发布日期: 2020-02-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2-03 18:51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各有关金融机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我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 求,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全市金融系统应对和防控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防控政治责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 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金融机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 前指挥,组织和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把投身疫情防 控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现实体现,牢记政治责任和政治纪 律,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稳定情绪、增强信心,不信谣、不传谣,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 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按照全市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 机构、证券营业部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要加强营业场地、服务设施全面排查,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备设施,按要求对经营场地、营业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强化营业网点、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加大员工自我保护和疫情排查力度,在办公地点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及时跟踪员工 健康状况。鼓励采用移动办公、非接触式客户拜访、远程签 约、电子邮件、电子签名等灵活办公方式,做好记录备案存 档,减少人员聚集和客户集中拜访。加大对自身和客户疫情 防控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引导从业人员、金融消费者积 极应对、科学防控。

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不举办公众聚集性活 动,在我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正确理解 并坚决执行各级出台的重要防疫防控措施,严格遵守现阶段的防集聚防流动、社会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管制规定和倡议要求。要合理调整春节“开门红”等工作方案,暂停举办集中 式营销宣传、客户走访等人群聚焦性活动。要做好特殊时期网点员工的帮扶关爱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调适能力。

三、坚决做好金融服务支持工作

相关金融机构要更好地保障医疗、疾控、科研以及应急项目建设、防疫物资采购等资金需求,全力为防疫一线的医护、疾控、安保等行业提供及时周到的金融服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移动支付、网络支付办理金融业务;着眼防疫工作和相关企业急需,加快信贷审批速度, 对于防疫物资生产、流通、运输等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遇到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类企业,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疫情影响严重的受困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给予积极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可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小额贷款公司适度降低贷款利率,进一步压降综合融资成本;典当行扩大受困企业当物范围,加快相关民品、动产、不动产变现。积极稳妥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坚决畅通疫情期间信息报送

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对疫情防控各项重要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各金融机构要密切监测机构员工及其家属的健康状况,对近期前往过湖北、 途径湖北或与从湖北来的亲友有过密切接触的作为重点人 员,每日详细了解其健康状况,发现疫情的采取隔离措施, 并按市政府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启东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启东市支行

                                                                   2020年 2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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