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qdsfgwfz/2020-00030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文号: 启金监发〔2020〕8号
成文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5-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启东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启东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 启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5-13 16:5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精神和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严格坚持依法监管,做到公正、公开、高效、透明。杜绝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等现象,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按不同抽查类型、抽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配对,实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随机抽查对象

6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2家典当、2家融资担保、3家融资租赁,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机构等。

三、随机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各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相关监督检查的要求,对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规则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检查。

四、规范“双随机”检查流程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从监管主体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也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每次在执法检查人员库抽取2名以上的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对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机构,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二)合理抽查频次。按照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每季度开展抽查,保证13家公司抽查覆盖面达到100%。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如实记录公示检查情况。对随机抽查对象,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确保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

(四)加强抽查成果运用。对抽查有问题的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启东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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