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1-22 10:5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启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启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系(电话:0513-80929810)。

一、总体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举措,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要举措。2019年,依据《条例》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自新《条例》于2019年5月15日施行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贯彻学习,进行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新《条例》及新旧版对比表,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2.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了政府工作机构、政策文件、计划总结、人事信息、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等五大类政府信息。公开各类信息共14条,其中工作机构类信息4条,政策文件类信息4条,计划总结类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类信息2条。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件。

4.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为了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由一名局领导分管,由综合科具体组织和实施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维护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负责单位动态信息的编辑发布,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关停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我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启东市人民政府(http://www.qidong.gov.cn)网站进行公开。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2019年,我局初步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综合科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各科室结合保密要求,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由分管负责人同意,然后由信息管理员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应科室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局综合科投诉。监督电话:0513-809298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2020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采取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贴近社会需求,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和工作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业务水平,加强与信息中心的沟通联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