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金融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金融办 发布时间:2019-03-05 16: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启东市金融办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启东市金融办联系(电话:0513-80929810)。

一、概述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举措,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要举措。2018年,依据《条例》的要求,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了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由一名办领导分管,由综合科具体组织和实施全办信息公开工作,维护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负责单位动态信息的编辑发布,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

(二)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相关制度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我办制定了启东市金融办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机构、政策文件、计划总结、人事信息、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等,规定了主动公开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有力保障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启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启东金融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多种渠道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按照《条例》要求,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2018年,我办主动公开了工作机构、政策文件、计划总结、人事信息、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等五大类政府信息。公开各类信息共9条,其中工作机构类信息3条,政策文件类信息3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条,人事信息1条,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类信息2条。通过启东金融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动态类信息100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办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度,我办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2019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采取改进措施:

1、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

2、贴近社会需求,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3、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体机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启东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