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政府定价

启东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9-03-18 字体:[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收费项目名称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

前置

是否涉

进出口

环节

收费文件(文号)

行业主管部门

备注

一、垄断性交易平台(市场)交易服务收费







1.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

苏价服〔2017〕177号

通价费〔2017〕203号

启发改〔2017〕107号

水利部门


2.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

苏价服〔2004〕258号

通价服〔2004〕293号

苏价服〔2005〕64号

通价服〔2005〕57号

苏国土资发〔2005〕89号

自然资源部门


3.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苏价服〔2017〕177号

通价费〔2017〕203号

启发改〔2017〕107号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4.产权交易机构服务收费

苏价费〔2017〕231号

财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5.省定价以外的部分垄断性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收费

苏价规〔2017〕10号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二、生猪等牲畜、禽类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







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苏价规〔2017〕10号

启价管〔2013〕58号

农业农村部门


三、房产测绘服务收费







预测绘、实测绘

苏价服〔2004〕304号

苏价服〔2015〕20号

苏价服〔2017〕21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四、物业服务收费(部分)







1.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汽车停放收费







(1)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

苏发改规发〔2018〕3号

启政规〔2016〕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汽车停放费

苏发改规发〔2018〕3号

启政规〔2016〕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3)车位租金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苏发改规发〔2018〕3号

启政规〔2016〕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苏发改规发〔2018〕3号

启政发〔2013〕53号

启政规〔2016〕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五、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及相关收费







1.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苏价服〔2013〕258号

苏价服〔2015〕219号

苏价规〔2016〕8号

广电部门


2.互动数字电视基本服务费

苏价服〔2013〕258号

苏价服〔2015〕219号

苏价规〔2016〕8号

广电部门


3.有线电视工程配套费用







(1)工程配套费

苏价服〔2013〕258号

苏价服〔2015〕219号

苏价规〔2016〕8号

启价费〔2012〕23号

广电部门


(2)初装费

苏价服〔2013〕258号

苏价服〔2015〕219号

苏价规〔2016〕8号

启价费〔2009〕83号

广电部门


六、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1.客运代理费、客车发班费、行包运输代理费、班车脱班费、旅客站务费、退票费、行包变更手续费

苏价服〔2006〕309号

苏价服〔2009〕402号

交通部门


2.送票费、车辆停放费、车辆清洗费、行包装卸费、行包保管费、小件寄存费

苏价服〔2006〕309号

苏价服〔2009〕402号

通价服〔2007〕12号

交通部门


七、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







1.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







(1)拖车作业服务费

苏发改服价发〔2019〕82号

交通部门


(2)吊车作业服务费

苏发改服价发〔2019〕82号

交通部门


(3)平板车运输服务费

苏发改服价发〔2019〕82号

交通部门


八、检测检验和评价收费(部分)







1.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







(1)安全检测

苏价费〔2016〕161号

通价费〔2017〕156号

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尾气检测

苏价费〔2015〕340号

通价费〔2010〕218号

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九、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部分)







 1.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

苏价规〔2016〕24号

公安、城市管理部门


2.机场、车站、码头、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旅游景区、公园、城市广场、市民中心等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

苏价规〔2016〕24号

启发改〔2015〕117号

公安、城市管理部门


3.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

苏价规〔2016〕24号

启价费函〔2009〕23号

启价费〔2011〕67号

公安、城市管理部门


4.依法规划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服务收费

苏价规〔2016〕24号

公安、城市管理部门


5.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

苏价规〔2016〕24号

公安、城市管理部门


十、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







1.医疗废物处置收费

苏价费〔2018〕169号

生态环境部门


2.工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

苏价费〔2018〕169号

生态环境部门


3.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收费

苏价费〔2018〕169号

生态环境部门


十一、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苏价规[2017]10号

启政办发[2010]147号

城市管理部门


十二、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的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







1.供水服务收费

江苏省城乡供水条例、苏价规〔2017〕10号



自来水复接费




苏价工〔2017〕14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仅履行复接手续,未提供上门服务的不得收费

2.供气服务收费

苏价规〔2017〕10号



(1)燃气复供费




启价管〔2011〕82号

苏价工〔2017〕14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仅履行复供手续,未提供上门服务的不得收费

(2)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




启价管〔2009〕3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十三、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







充电服务费

苏发改工价发〔2018〕1295号

启发改〔2017〕3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十四、港口服务收费(部分)







港口船舶岸基供电服务费

苏价工〔2015〕248号

通价行〔2017〕18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十五、船闸收费







水利船闸收费

苏价规〔2017〕10号

水利部门


十六、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收费

苏价规〔2017〕10号

苏价规〔2017〕11号

文化体育部门


十七、司法服务收费







1.公证服务收费







(1)证明法律行为

苏价规〔2016〕13号

苏价费〔2017〕114号

司法部门


(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苏价规〔2016〕13号

苏价费〔2017〕114号

司法部门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苏价规〔2016〕13号

苏价费〔2017〕114号

司法部门


(4)其他公证事务

苏价规〔2016〕13号

苏价费〔2017〕114号

司法部门


(5)其他服务收费

苏价规〔2016〕13号

苏价费〔2017〕114号

司法部门


2.司法鉴定收费







(1)法医类

苏价规〔2016〕22号

苏价费〔2017〕108号

司法部门


(2)物证类

苏价规〔2016〕22号

苏价费〔2017〕108号

司法部门


(3)声像资料类

苏价规〔2016〕22号

苏价费〔2017〕108号

司法部门


3.部分律师服务收费







(1)代理刑事案件

苏价规〔2016〕9号

苏价费〔2017〕113号

司法部门


(2)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苏价规〔2016〕9号

苏价费〔2017〕113号

司法部门


(3)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苏价规〔2016〕9号

苏价费〔2017〕113号

司法部门


(4)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

苏价规〔2016〕9号

苏价费〔2017〕113号

司法部门


4.基层法律服务收费







(1)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苏价规〔2016〕10号

苏价费〔2017〕112号

司法部门


(2)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苏价规〔2016〕10号

苏价费〔2017〕112号

司法部门


(3)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

苏价规〔2016〕10号

苏价费〔2017〕112号

司法部门


注:1.法律、行政法规、地方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

2.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