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启东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7-27 10: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1〕17号)精神,我们对《2020年启东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收费目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

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一律以收费目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分别按照收费目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2021年1月1日以后国家、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动态向社会公布。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启东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启东市财政局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附件(关于公布2020年启东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