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发展改革委调整内设机构及相关职能的说明
经市委编办同意批复,将“中小企业科(民营经济促进科)”更名为“企业服务科(央企服务办公室、民营经济促进科)”。职责为: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负责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态势;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拟订并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承担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央企对接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推进全市央企对接工作的政策及建议;强化央企对接,研究重点央企产业布局,助力招引适合我市产业布局的重特大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央企重特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央企服务力度,落实“一企一策”等,保障央企发展。
调整后,市发展改革委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职数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