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设立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的说明
来源: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09-05 14:30 累计次数: 字体:[ ]

经市委编委研究决定,整合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市服务业发展中心)和市沿海地区发展服务中心,设立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市服务业发展中心、市沿海地区发展服务中心),为发展改革委所属股级事业单位。

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市服务业发展中心、市沿海地区发展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及运行态势有关信息的采集、发布和监测分析,为上级和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提供意见建议;开展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共同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鼓励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帮助中小企业在资金、技术、市场、项目、人才等方面开展对外交流合作;负责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建立投诉信息反馈体系,跟踪和反馈投诉处理结果;负责服务业发展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做好服务业项目建设、改造和新引进重点项目的报批等工作;为服务业相关行业协会提供信息咨询;负责沿海地区发展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做好沿海地区围垦、建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的相关工作;做好沿海地区发展宣传推介和投资促进等工作;完成市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