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启东市投资项目融资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2-02 10:5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推动企业项目投资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政策兑现进度,提升金融服务地方发展实效,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启东市投资项目融资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欢迎以信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2月12日。意见反馈单位: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513-80799015,联系地址: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行政中心629室。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日

启东市投资项目融资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企业项目投资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政策兑现进度,提升金融服务地方发展实效,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贷款、贴息对象

1. 贴息对象为在我市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 企业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实施前已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完成备案(核准)。

3. 符合合作金融机构的其他贷款要求。

二、政策内容

1. 贴息标准。单个企业投放贷款资金不小于500万元,全市每年设备投资融资贷款贴息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在企业与金融机构谈判确定项目贷款利率的基础上,自首笔贷款资金投放之日起的2年内,每年对该项目设备投资(项目第一年设备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部分实际发生额给予年化2.5%的贴息补助,省、南通市级重大项目按照年化3%进行贴息,每个企业贴息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由技改项目实施企业与合作银行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浮不高于投放日 LPR的10%,并按照扣减贴息后的实际执行利率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合作银行要本着让利于企的政策导向,对技改项目企业实施优惠利率,禁止收取与贷款无关的不合理费用。

3. 合作银行。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有能力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全面融资服务、有意向参与融资贷款贴息的启东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动态管理,每年度形成启东市项目投资贷款贴息重点金融机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附后。

三、业务流程

融资贷款贴息由企业申请贷款、合作银行自主决策放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管理和监督。

1. 银行参与合作。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向参与融资贷款贴息的银行可随时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含银行基本情况、支持制造业贷款情况、预期完成贷款额度以及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联系人信息等。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核申请材料,形成年度重点推荐目录。

2. 企业贷款申请。由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可直接向合作银行申请相关项目融资贷款。

3. 银行贷款投放。合作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服务网络、风险防控和技术能力的优势,主动对接申请企业,简化审批资料和流程,尽快对申请企业完成尽职调查、授信审批、发放贷款(并按季度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贷款投放、可享受贴息等统计数据信息)。

4. 贴息资金结算。向我市合作银行进行项目投资融资贷款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可在贷款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贴息补助申请表、金融机构及贷款企业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备案(核准)证、项目贷款合同(需明确项目名称和贷款用途)及贷款发放、付息、还本凭证、信用承诺书以及企业设备购置有效凭证等材料,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项目融资贷款投放及贴息情况进行审计,会同市财政局、市金融局按照审计结果结算贴息。

四、其他事项

1. 企业不得利用虚假的项目、虚假的票据编造虚假合同套取资金,不得违反资金使用规定,一经发现,三年内取消该单位享受财政政策扶持资格,予以通报批评。

2. 当本政策与我市其它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3. 本意见自2023年1月1 日起开始实施,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附:启东市第一批融资贷款贴息合作银行推荐名单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金融局、财政局面向全市各银行公开征集融资贷款贴息合作银行,经各银行申报,三部门会审,14家银行作为我市第一批融资贷款贴息合作银行,推荐如下(排名不分先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中国银行启东支行、启东农商银行、南京银行启东支行、邮储银行启东支行、江苏银行启东支行、招商银行启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启东支行、浦发银行启东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张家港农商银行启东市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