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引号: | 0142768-8/2022-00175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 文号: | 启发改〔2022〕76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7-04 | 发布日期: | 2022-07-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阶段性调整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的通知 |
关于阶段性调整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的通知
启东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征水资源费的要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根据《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助企纾困水资源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22〕3号)规定,现就阶段性调整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政策明确如下:
1.现行自来水到户价中的水资源费按现行标准的94.6%征收,即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下调0.0108元/立方米。农村居民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参照执行。
2.政策执行时间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请你公司及时做好与用户水费结算工作,将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减轻用户负担,助力经济稳定增长。
附件:《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助企纾困水资源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22〕3号)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