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8/2022-00175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文号: 启发改〔2022〕76号
成文日期: 2022-07-04 发布日期: 2022-07-0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阶段性调整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阶段性调整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7-05 09: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征水资源费的要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根据《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助企纾困水资源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22〕3号)规定,现就阶段性调整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政策明确如下:

1.现行自来水到户价中的水资源费按现行标准的94.6%征收,即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下调0.0108元/立方米。农村居民自来水到户销售价格参照执行。

2.政策执行时间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请你公司及时做好与用户水费结算工作,将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减轻用户负担,助力经济稳定增长。

附件:《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助企纾困水资源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22〕3号)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4日

附件(助企减免水资源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