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引号: | 0142768-8/2020-00328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号: | 启发改〔2020〕129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2-10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南通市发展改革委 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通发改收费发〔2020〕4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通市发展改革委 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通发改收费发〔2020〕435号)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启东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启发改[2020]129号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翻译专业资格(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