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8/2025-00330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文号: 启发改〔2025〕70号
成文日期: 2025-11-11 发布日期: 2025-11-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11-12 10: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彩虹(南通)能源有限公司、启东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建立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启发改〔2025〕55号),结合燃气公司与上游公司签订的2025-2026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及实际采购价格,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5年10月起(抄见量),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08元/立方米。

你们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价格调整政策的宣传解释、价格公示和抄表结算、多退少补等工作,同时要强化服务,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

启发改[2025]70号 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