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8-8/2020-00143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号: | 启发改〔2020〕78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我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的实施意见 |
各镇区、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南通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后物资储备职能优化调整的新情况,现就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我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启东市财政局
启东市商务局 启东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我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的实施意见
物资储备是保障国家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物资储备建设对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夯实物资储备基础,调节稳定市场,强化保障能力,全面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南通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后物资储备职能优化调整的新情况,现就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我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健全地方储备体系,调整完善地方储备的品种、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应对突发事件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物资储备管理体制,健全物资储备运行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提升物资储备效能,完善多元主体互为补充的储备制度,形成职责清晰、运行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物资储备体系,切实提高我市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和水平,为启东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物资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全面掌握全市各类储备物资情况,完善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编制各类应急预案,部门之间实现联动。到2022年底,政府储备、社会储备定位清晰,需求分析研判、预案体系建设等能力要素建设进一步增强,储备品种更加科学,储备规模更趋合理,储备布局更加优化,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储备物资收储动用轮换和日常管理成本明显降低、效率效能明显提升。物资储备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内容
(一)明晰物资储备管理权责
1.明确领导机构。打造本行政区域职责清晰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组织协调推进全市物资储备相关工作。工作领导机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做为总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为常驻单位;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等视灾害种类动态加入工作领导机构。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由常驻单位指派,人员相对固定。
2.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相关责任单位职责分工,具体分工情况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实施全市战略物资,粮食、棉花、食糖、猪肉等调节性重要商品以及通用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采购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市商务局:组织实施生猪等重要消费品储备。根据预案启动要求组织市场保供。
市财政局:对经市政府批准的各类储备计划,给予经费安排。
其他调节性重要商品储备和专业性应急物资储备根据灾害防治和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由相关责任单位落实。
3.全面掌握物资储备情况。全面掌握机构改革后所属市政府储备基本情况,包括调控稳定市场的粮食、棉花、食糖、猪肉、食盐等调节性重要商品;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被服、帐篷、应急灯具等通用性救灾物资;开展灾害防治和突发事件救援工作所需物资、装备器材、药品防护等专业性应急物资;适应国防动员需要的装备和通用物资等;以及上述四大类物资的物权归属、品种数量、储存布局、资金来源、管理体制、运营方式和监管机制等相关内容。
4.明确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对物资物权归属、品种数量、储备布局、资金来源、管理体制、运营方式和监管机制等进一步明晰。
(1)战略、重要商品和应急物资储备
①粮棉糖类储备。主要为粮食(含食用油)、棉花、食糖、猪肉类储备。
②应急救灾类物资储备。主要为救灾生活类物资、救灾减灾通用类物资储备。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年度采购计划采购。
其他涉及的应急储备物资品种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建立应急物资企业产品目录的形式不断加以完善。
各镇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和规模。
(2)灾害防治专业类物资储备
主要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灾害防治物资储备。
(3)其他类物资储备
主要为食盐储备、医药储备、国防交通物资、动物防疫物资、农作物种子、化肥等专业用途储备。
5.明确储备分级管理。储备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镇区及相关单位依据我市物资储备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各类储备物资的物权归属、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我市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
(二)提升物资储备效率效能
根据灾害种类,由市应急储备工作领导机构按照职能分工,统一组织协调物资生产、储备、动用、运输等。
6.精准储备物资资源配置。科学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储备的品种规模和社会库存的合理区间,进一步优化储备布局结构。整合同一品种、同类物资等储存过于分散、功能相近相通的储备,避免资源浪费,有效应对紧急状况所需。
7.加强物资储备仓库建设。按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要求,加快我市物资储备库建设,库房建设技术要求按照《江苏省物资储备库建设和改造技术导则》执行,力争两年内我市物资储备库的仓储面积、功能、信息化等达到标准化要求。
8.提高政府储备运营效率。严格实行政企、政资、政事、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确保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加快推进和深化从事政府储备运营的经营性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改革,着力提高储备运营效率,降低储备运营成本。
9.完善政府储备运营方式。坚持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并举,互为补充、协同发展。采取政府储备与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商业储备、城乡居民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开展协议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保持合理社会库存总量,防范安全风险。探索推进政府购买市场服务,对政府储备涉及的物资采购、储存保管、物流运输等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探索运用金融工具,通过市场化操作有效降低政府储备持有成本的途径。整合共享军地资源,探索建立共享机制。加强人民防空物资储备。
10.推进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建设。按照规模适度、种类齐全、功能完备的要求,建立完善市、镇区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各部门间理顺关系、衔接预案,实现资源一体化统筹使用。
(三)完善物资储备管理机制
11.建立完善数据体系。做好数据采集、汇总、整理和实时更新工作。我市各类物资储备主管部门将物资储备年度计划、品种、数量、布局、动用、消耗等数据,实时纳入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做到信息共享,形成整体、联动效应。
12.建立集中和分级动用机制。根据区域安全状况、宏观调控需要、突发事件等级等,市、镇区储备采取不同的动用机制,同时引导企业释放商业储备、依法动用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及政府储备,明确各级储备动用权限、程序和方式。
13.建立应急配送保障机制。完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下的配送协同保障机制,我市粮食、猪肉等调节性重要商品储备和通用性物资储备的动用,根据救援和救灾应急工作预案,由市政府或市应急管理局发出指令,市交通局组织调运。各类物资储备主管部门都要完善应急物流体系,制定动用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必要时,市政府统一调拨市内调节性重要商品、应急救灾物资和装备、药品等储备物资。
14.建立科学有效的轮换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物资储备轮换,探索储备物资年限届满前的处置方式,减少报废损失。依据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储备时间、品质状况等拟定轮换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四)提高物资储备决策执行能力
15.做好物资储备统筹设计。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增长变化及地缘环境诱发灾害事故发生特点,组织编制全市物资储备发展规划,明确储备功能目标、主要任务、区域布局、政策保障等相关要求。采取新建、改扩建和代储等方式,加快建设适应储备管理和保障要求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切实提高我市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和水平。市应急管理局拟定下达我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规模数量,对各类储备年度计划、物资购置计划、经费预算加强协调和指导。
16.完善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完善与全市物资储备相适应的法规和规章,修编完善各类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推进物资储备足额制定,规范物资储备管理,提升物资储备管理水平。
17.加强物资储备政策落实评估。加强对市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物资储备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重要商品、应急物资等供应、社会库存的监测评估。加强对各级政府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数量、质量以及储备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建立物资决策咨询机制,组织专家和有关智库为制定物资储备重大政策提供决策支持。
18.建设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建立各类物资储备主管部门间物资储备信息共享共用和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推进全市物资储备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政府实物储备和社会能力储备的信息归集,强化在日常管理、动态更新、动用决策、执行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实现全市物资储备的动态管理和调节,提升资源统筹利用水平、物资调配效率和协同保障能力。
(五)提高灾害发生应急处置能力
各应急物资储备主管部门在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按照通用性和专业性储备分工,统一负责物资调拨。
19.强化统一管理。对全市各类储备物资平时实行分类管理,应急时统筹协调,统一使用,提高储备物资的使用效率。根据不同灾害种类实际情况建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确保物资储备工作政令畅通,工作有序,措施得当,应对有力。
20.强化资金支撑。依据储备政策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完善灾时应急的资金保障方式,切实增强政策的可持续性。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完善地方各级政府资金分级保障机制。建立应急救援期间社会物资、运输工具、设备装备等征用补偿机制和重大救灾装备租赁保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自身实际,对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给予财政补贴。
21.强化网格协同。充分利用市、镇区二级物资储备网格化平台,实时做好灾后应急响应,在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机构的协调下,理顺关系、衔接预案,实现现有资源一体化统筹使用。实现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协调补充,推动区域物资储备有效对接,提高灾后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
四、保障措施
22.加强统筹协调。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求,强化部门协作,统筹抓好物资储备规划、应急预案、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资金保障等各项工作的有效衔接。
23.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全过程。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领导,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将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4.强化督促落实。各物资储备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物资储备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逐条逐项细化任务、分解任务,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建立通报制度和评估制度,把物资保障建设作为衡量治理能力的考核内容,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25.加强人才支撑。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加快物资储备技术的开发和研究,不断提升物资储备保障科技水平。建立物资储备专家库和专业人才培训机制。加强对市物资储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水平,增强灾害防治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6.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各级政府的专业、行业和属地监管作用,对地方物资储备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储备绩效评估机制,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以及编制年度计划和预算的重要依据。严守廉政底线,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执纪问责。
启发改【2020】78号《关于加快建立健全我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