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8/2025-00184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文号: 启发改〔2025〕41号
成文日期: 2025-06-16 发布日期: 2025-06-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同意变更黄金海滩景区门票收费权主体的批复
关于同意变更黄金海滩景区门票收费权主体的批复
来源: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06-20 09: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黄金海滩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黄金海滩景区门票价格收费权主体的请示》收悉。

根据《圆陀角“黄金海滩”景区委托经营合作协议》,结合《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2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黄金海滩景区门票收费权主体由你公司承接,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景区门票

1.价格

淡季20元/人次,旺季30元/人次。(淡季为1、2、3、4、11、12月,旺季为5、6、7、8、9、10月)

2.优惠政策

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4米(含1.4米)
以下的儿童、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以及重度残疾人的一名陪护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60周岁(含60周岁)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的老年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实行门票半价优惠。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士)、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含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府认定的其他优惠对象等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

二、你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履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质价相符,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做好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三、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关于黄金海滩景区门票价格及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启发改规〔2023〕1号)中门票价格部分同步废止。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启发改[2025]41号 关于同意变更黄金海滩景区门票收费权主体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