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引号: | 0142768-8/2025-00256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 文号: | 启发改〔2025〕48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25 | 发布日期: | 2025-08-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
启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彩虹(南通)能源有限公司、启东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及特定公共服务领域用气负担,保障民生需求与社会稳定,我委在前期调研及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明确如下:
1.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每户每月免费使用管道天然气8立方米。
2.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用户用气价格: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等用户用气价格为3.30元/立方米。
3.自2025年9月起的抄见气量执行。
4.请严格落实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积极做好困难群众优惠减免办理工作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用户优惠办理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解决政策实施中相关问题,全力保障天然气安全供应和社会稳定。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启发改【2025】48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