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8/2024-00158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文号: 启发改〔2024〕43号
成文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调整我市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市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05-10 14:5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彩虹(南通)能源有限公司、启东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

为缓解我市季节性天然气供需矛盾,合理疏导天然气气源成本上升带来的影响,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近期对相关燃气公司的气源成本、合同及补充协议进行了调查,召开了相关利益方座谈会及委定调价会议,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抄见量),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43元/立方米。

二、你们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价格调整政策的宣传解释、价格公示和抄表结算等工作。同时要强化服务,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启发改[2024] 43号 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