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8/2025-00279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文号: 启发改〔2025〕54号
成文日期: 2025-09-11 发布日期: 2025-09-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明确我市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明确我市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09-12 09:3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彩虹(南通)能源有限公司、启东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相关燃气企业实际气源成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召开相关利益方座谈会及委定调价会议,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抄见量),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05元/立方米。

二、你们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价格调整政策的宣传解释、价格公示和抄表结算、多退少补等工作,同时要强化服务,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

启发改[2025] 54号 关于明确我市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