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索引号: | 0142768-8/2025-00279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 文号: | 启发改〔2025〕54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9-11 | 发布日期: | 2025-09-12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明确我市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
关于明确我市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启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彩虹(南通)能源有限公司、启东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相关燃气企业实际气源成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召开相关利益方座谈会及委定调价会议,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抄见量),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05元/立方米。
二、你们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价格调整政策的宣传解释、价格公示和抄表结算、多退少补等工作,同时要强化服务,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
启发改[2025] 54号 关于明确我市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