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8/2021-00057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发改委 文号: 启发改〔2021〕30号
成文日期: 2021-03-05 发布日期: 2021-03-0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排灌泵站电价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排灌泵站电价的通知》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3-05 09:33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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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排灌泵站电价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9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业排灌泵站电价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93号)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

关于农业灌溉泵站用电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93号).pdf


启发改[2021]30号 转发  农业排灌泵站电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