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引号: | 0142768-8/2021-00329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号: | 启发改〔2021〕111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制定启东启迪外国语学校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
关于制定启东启迪外国语学校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启东启迪外国语学校:
你校《启东启迪外国语学校收费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苏价规〔2017〕10号)、《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费〔2018〕6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你校办学及周边同类学校收费实际,经成本调查和集体审议,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你校教育收费标准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小学学费:19000 元/生·学期
2.初中(普通)学费:25000元/生·学期
3.初中(实验)学费(试行):36000元/生·学期
4.小学、初中住宿费: 2000元/生·学期
以上学费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可上浮 10 %,下浮不限。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小学、初中(普通班)的学费和住宿费执行正式标准,初中(实验班)的学费执行试行标准,试行期满将根据试行情况及实际办学成本核定正式标准。
5.接文后,请学校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2日
启发改[2021]111号 关于制定启东启迪外国语学校教育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