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引号: | 0142768-8/2020-00327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号: | 启发改规〔2020〕127 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2-10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制定启东火车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关于制定启东火车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停车场经营者:
你们《关于要求核定启东火车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7〕10号)和《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4号)规定,经成本调查和集体审议,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停车收费标准
1.6小时以内(含6小时),每车次5.00元,超过6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加收1.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24小时内(含24小时)不超过15元。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2.长期、固定停车,可在上述收费标准内以协议的形式议定。
二、优惠政策
1.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2.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等免费。
3.对残疾人合法驾驶的车辆和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予以减半收费。
三、相关要求
经营者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具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服务内容、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及各项优惠措施,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执行时间
自发文之日一个月后起执行。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 10日
启发改[2020]127号关于制定启东火车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