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8-8/2017-00066 分类: 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发改委 文号: 启发改〔2017〕129号
成文日期: 2017-12-28 发布日期: 2017-12-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转发关于取消房产测绘配图资料费的通知
转发关于取消房产测绘配图资料费的通知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7-12-28 15:5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收费单位: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通价服〔2017〕249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取消房产测绘配图资料费的通知》(苏价服〔2017〕2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收费项目变更和收费公示工作。

附件:关于取消房产测绘配图资料费的通知(苏价服〔2017〕213号)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

启发改[2017]129号 取消房产测绘配图资料费.pdf


12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