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索引号: | 0142768-8/2021-00046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号: | 启发改〔2021〕23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业农村厅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业农村厅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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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44号)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启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2月22日
启发改[2021] 23号 转发 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