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东海镇 发布时间:2013-03-01 10:0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东海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东海镇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3年3 月1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启东市政府服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㈠认真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每个工作日对政务信息公开的七大板块栏目进行更新;二是督促全镇各个部门以及直属村宣传部门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我镇着重要求机关部门上下针对全镇日常工作和各部门的概况信息及部门领导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直报系统。2012年9月,东海镇党政网遵照市信息中心的技术调整进行改版,不断完善信息的扩充。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对内决策支撑部门、县市区及开发区、行业系统进行划分。

㈢积极开展信息公开督查。一是下发通报。8月1日,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相关信息补充等文件要求,向18个行政村下发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并对前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查漏补缺;二是开展督查。8月18日,我镇纪委下发文件,并联合市电子政务办、法制办及政务服务中心,于 10月17-30日,对全镇信息公开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工作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是检查全年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及载体建设等情况。通过督查,加快进度,查漏补缺,主动公开更全面,依申请信件全部答复。

㈣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了加快我镇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我镇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一是互联网即东海党政门户网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二是公共查阅点即在镇政府办公大厅展示板,各村公共服务中心宣传栏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及时通报公开信息,供百姓进行查阅;三是政府公报即对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大事记等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通过本级依申请公开系统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4件,书面申请5件,共44件,及时答复44件,延期答复2件。本级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80件,按时答复78件,延期答复2件。为了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格式,2012年7月,本镇各部门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十二种文本格式,并严格依法依规操作。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㈠存在的问题

一是领导重视不够。部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观望态度,工作不积极,尤其是部分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信息报送很少,甚至有些单位大半年没有更新一条信息。

二是信息公开不全面。部分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集中在计划总结、法规公文及工作动态等栏目内,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及政府事项信息等公开得非常少甚至没有公开。有的部门信息主要负责人已换了好长时间了,信息公开信息没有得到及时更新。

㈡改进措施

下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1.抓好目录细化。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重点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及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等财政信息(如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的公开。二是细化部门主动公开目录。2013年上半年,我镇选择不经常公开信息的部门以及信息相对闭塞的部分行政村,根据部门或地区的实际,确定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具体细化到“项级”目录;在试点基础上,2013年11月30日前所有的部门、乡镇街道的主动公开目录都要梳理完毕并公示到我镇党政门户网。

2.抓好公开规范。一是完善直报系统。要根据目录细化的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重点解决部门目录的调整,上下纵横向发布系统的无缝对接(包括使用同一系统生成的子站与本级党政门户网站,直报系统与本级党政门户网站发布系统,市县两级系统三个层次)。二是主动公开全面及时。按照部门的主动公开目录,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主动及时公开,特别是重点内容要突出。同时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三是依申请公开规范严谨。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级各部门要区别不同情况,根据《条例》第二十至二十八条之规定,按照《启东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格式的通知》要求,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及时、准确地给予答复。

3.抓好载体建设。2013年重点要求在本镇政务服务大厅等宣传是否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可采取市场运作,规范本级的统一标准,建立在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等处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

4.抓好督促检查。一是积极主动协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按省市要求,该项工作将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绩效目标和效能制度两项考核体系,因此各村要主动及时地与本镇政府绩效考核部门和监察部门衔接。二是做好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要与各级监察部门积极沟通,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估细则和方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东海镇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