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8 15:4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东海镇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东海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东海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启东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在全镇机关及各村、农村社区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力求增强行政管理活动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

2015年东海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方面,我镇围绕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9个方面,通过政府网站重点公开了财政资金信息2条和公共服务信息36条。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办事指南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政策解读方面,我镇对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贯彻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了相关信息,受到了广大镇村干部的好评。并在启吾东疆网的论坛上及时回复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共15条。

三是制度机制建设方面,针对今年的网站普查活动,我镇对信息公开的主要范围和目录进行进一步梳理,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对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重新修订。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中国启东→东海镇;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
2.公共查阅点:东海镇人民政府档案室和便民服务中心为全镇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为公众提供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微信公众号:东海镇建立了微信公众号“福如东海”,全年编了90期微刊,针对最新政策会议精神、群众关注热点、镇村文明创建动态进行大力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镇共有269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154人次,占57.2%;电话咨询76人次,占28.2%;网上咨询39人次,占14.5%。

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招商引资政策、房地产开发政策、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政策、建筑项目用地规划、城区建设规划、农村道路建设、计划生育、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医保等方面信息。

2015年度,东海镇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给予及时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度,东海镇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15年东海镇政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5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日常维护等费用1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度,东海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的情况。

(四)减免情况

2015年度,东海镇无相关收费减免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东海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镇机关以及各部门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深化公开内容
  东海镇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七、其他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海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海镇新丰街108号;邮编:226253;联系电话:80926900;传真号码:8374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