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海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东海镇人民政府建设办 发布时间:2017-12-28 15: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镇相关部门:

为加快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破解用地矛盾,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成立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组,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组及其分工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镇必须完成市下达的增减挂钩指标任务,因此我镇将指标分解于各村。各村以我镇下达的指标任务对辖区内的所有居民点、工矿用地进行摸底调查,最后确定拆旧地块,汇总至镇挂钩工作办公室。后由镇工作组下村进行审核排查,确定是否符合拆旧条件后再编报入库。入库后,拆旧地块必须认真落实,不得弄虚作假,确保任务按时完成。我镇特成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组:

组 长:陆忠华

副组长:施龚人  茅东华  陆红磊  王向辉

组  员:高锋华  薛丽华  沈 波

成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施龚人

办公室副主任:张  校   吴铖媛

成  员:茅永平  茅卫东  金勇威  丁乾博  胡媛媛

      施启辉  宋金标  黄汉达  顾  兵  唐俊凯

      李文号

本次拆旧复垦工作要求各村以支部书记负总责,由支部书记指定专人负责挂钩拆旧复垦工作的具体实施,村领导组人员名单报挂钩周转办公室。

二、具体措施与政策

土地挂钩周转拆旧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情况复杂,根据市政府有关政策倾斜及我镇的实际情况,土地拆旧地块经省验收合格后,我镇将从土地挂钩拆旧补助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作为工作奖励。

1、拆旧成本:具体由市财政根据地块情况确定拆旧成本,拆旧成本由市财政负担,镇包干。

2、市财政补贴给村镇经费标准:宅基地拆旧复垦形成的土地指标给予村集体每亩2万元补贴;工矿用地和宅基地拆旧复垦形成的土地指标给予镇每亩3万元补贴。

3、明确奖励:为确保任务及时完成,奖励给村相关有功人员,根据各村实际完成复垦面积每亩按5000元奖励,从村补助经费中列支。

4、实施办法:民房拆旧实施费用根据建筑面积为40元/平方米,楼房80元/平方米,棚舍35元/平方米,从拆旧成本中列支,由各村包干使用。

工矿用地由镇委托各村具体实施。工矿用地拆旧实施费用根据建筑面积为50元/平方米,从拆旧成本中列支。工矿用地工作奖励根据地块面积3000元/亩,费用在镇补助经费中列支。以上面积确认,以省验收结果为准。

4、镇工作组工作内容:镇工作组人员对上报折旧实施地块进行核实,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核定折旧成本。

国土所:对各村提交的折旧地块进行审核,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删除不符合的地块。收集整理实施地块影像资料,收集整理镇与折旧地块权利人的拆除协议。根据市要求建立旧宅基地复垦资料库,各村对所列入折旧范围的房屋收集权源。

建设办:对折旧地块中房屋面积的核实,房屋拆除过程中的监管。

财政所:对折旧成本进行核定,农户的折旧补助按实通过“一折通”发放。

镇工作组人员的工作奖励按镇拆迁工作奖励方案实施,总额不超过上级拨付镇3万元/亩财政补贴的15%。

三、任务分解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各村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国土、建设部门是这次挂钩周转的职能部门,负责地块的审核、上报、督查与验收;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安排专项资金,各村负责拆旧地块的调查、实施。

希望各村各部门努力做好挂钩周转拆旧工作,完成市下达的任务。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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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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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