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镇召开“弃宅进镇”工作动员会
来源: 东海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05 14:1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切实提高我镇城镇化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4月29日,东海镇召开鼓励农户“弃宅进镇”工作动员会,全体镇村干部参加,镇人大主席候选人施海彬主持会议。

置换对象

凡在东海镇所辖行政村中有合法宅基地且符合拆旧挂钩入库条件,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拆除全部主房、附房并复耕到位的农户以及符合条件的非农户。

置换原则

农户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户(非农户)意愿,符合条件的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委会申请。

公平公开原则。置换工作坚持阳光透明,重要环节向社会公开,充分体现公开、公平。

置换政策

弃宅进镇农户在全市范围内自主购买住宅商品房的,购房时享受政府优惠补贴,标准按合法建筑占地面积补贴1500元/平方米。对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但不购买住宅商品房的农户,按合法建筑占地面积补贴350元/平方米。

关于补偿及过渡。对弃宅进镇农户的原住房按照合法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复垦农户宅基地增加的耕地继续由农户耕种,承包清册不予调整。弃宅进镇农户选择购买优惠商品房的自行安排过渡,过渡期间按每户160元/月支付过渡费,过渡期为房屋拆除之日起至商品房交付之日,每年年底向所在村申报,过渡费每年发放一次(过渡期不超过3年)。

关于身份。弃宅进镇农户不改变原合作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除不再享受农村宅基地外,其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其它待遇不变(非农户本身不享受)、包括进镇后子女上学、就医等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置换流程

农户申请(以户为单位)

所在村级核实

镇级认定是否符合

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签订协议

腾房验收(交钥匙)

复垦入库

置换时间

首批报名申请: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10日(超过此时间窗口一律不再接受此轮申请)

拆除复垦: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