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镇综合治理大队职责
来源: 东海镇 发布时间:2016-12-2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东海镇综合治理大队职责


  (一)定期巡查和随时巡查相结合。镇区规划为新安区域、大丰区域和新造、兴垦区域,对4个镇区落实每周2次的定期执法巡查,相关拆迁区域根据各自职责和实际情况落实日常巡查。在违法建设多发季节和重点区域,采取定期巡查和随时巡查相结合的方法。

  (二)建立巡查台帐。城管中队各小队均明确划分巡查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建立规范的巡查台帐,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应登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在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及时处置违法建设行为。巡查队员发现有违法建设行为时,立即现场制止,核准当事人情况,查明违法事实和程度,及时发放《停工通知书》或者《限拆通知书》;巡查发现已抢建完工,形成违法事实的,及时立案查处。

  (四)严格公正执法。巡查队员在巡查中严格遵守巡查的纪律和要求,做到持证上岗,文明规范,秉公执法。

  (五)巡查工作安排和要求。日常巡查中由当天执法组负责重点点位的盯守工作。遇节假日和各类突发情况时由队长统一安排部署工作。每组外出巡查必须按要求着制服,带好相关记录文件和取证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