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镇财政所岗位职责
来源: 东海镇 发布时间:2017-07-27 10:55 累计次数: 字体:[ ]

财政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资金,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6、负责财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8、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征管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所长

1、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对财政所内部各岗位的工作实施领导、检查、督办和考核。

2、负责组织财税、财会、国有资产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组织实施财政改革,参与制定本乡镇发展规划。

3、负责组织乡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编制及预算执行,定期向乡镇人大、政府及市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4、负责协调本乡镇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组织乡镇辖区内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6、负责财政所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党风廉政、作风效能等内部建设,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7、定期检查财政所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所内整体工作安排。

8、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所长

1、协助所长抓好相关工作。

2、负责抓好分管工作。

3、完成所内分工的各项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预算会计

1、负责办理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审核批复单位预决算。负责办理单位预算调整事项。

2、负责预算内及财政专户(储)资金的收支管理及审核拨付。定期分析及报送预算执行情况。

3、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银行账户管理。

5、负责单位会计和出纳会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6、负责乡镇政府性债务的管理。

7、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单位会计

1、负责办理本乡镇单位预算的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建好总账、明细账,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总预算会计编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
2、审核录入确认报账员编报的用款申请。
3、办理各部门收入的执行和解缴业务。
4、定期与总预算会计办理收入结算和票据的领用核销。
5、年末对各项收入、支出、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
6、协助总预算会计搞好年度预(决)算,监督各单位的预算收支。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出纳会计

1、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往来结算规定》办理银行存(取)款业务、现金的收付业务。

2、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加盖“收讫、付讫”戳记,稽核后加盖“原始单据稽查章”方可入账。

3、严格审批、结报手续,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报支。

4、根据办理完的收付款凭证,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月末及时与单位会计做好相关科目余额对账工作。

5、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大额现金收付业务一律通过银行转账处理,严禁白条抵库,挪用坐支现金。

6、加强支票及印鉴的安全管理,不得出借账户。

7、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专项资金会计

1、负责粮食补贴、农资补贴、村组干部报酬、计生奖励、五保户供养、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基础资料的调查核实和清册编报工作。

2、负责上述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享受对象及“一折通”账户的监管。

3、配合市财政局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参与项目立项审核。

4、建立项目建设跟踪监管台账,对在本乡镇实施的项目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抽查巡查,并及时反馈信息到市财政部门。

5、负责组织财政惠农政策的宣传,把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非税收入管理员

1、负责综合治税办公室业务工作。

2、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

3、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

4、负责非税收人票据的申领、核销,收入的报解和核算。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票据专管员

1、负责上报财政票据使用计划。

2、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发放、核销,并建立票据台账。

3、负责财政票据的保管和对用票单位的检查。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资产管理员

1、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的登记,建立国有资产台账。

2、负责乡镇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的监督管理。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政府采购专管员

1、负责编制本乡镇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2、负责办理乡镇政府采购调整计划手续。

3、负责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落实政府采购工作。

4、负责报送分散采购审批手续。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财政监督管理员

1、负责制定年度监管计划。

2、负责乡镇辖区内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

3、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

4、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监管台账。

5、负责向市财政局和乡镇政府报告财政资金监管情况,督促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档案管理员

1、负责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

2、负责文书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

3、负责定期接收会计档案,并立卷、归档。

4、负责档案的查、借、阅登记管理。

5、负责档案的移交、销毁管理。

6、负责档案库房和档案的规范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