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力以赴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提高运作效率,结合东海实际情况,现将东海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人员构成、职能分工及工作制度进行明确,具体如下:
组 长:陆忠华 党委书记
陈卫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施建辉 人大主席
施海彬 党委副书记
茅东华 副镇长
殷丽华 副镇长
王向辉 副镇长
陈 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陆红磊 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王欢欢 党委委员
吕 满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彭凤雁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黄向东 派出所所长、副镇长(挂职)
组 员:张 健 武东村党总支书记
顾海涛 丰盛村党总支书记
张 波 大丰镇村党总支书记
徐建新 东安镇村党总支书记
崔 健 丰利村党总支书记
陆建标 仲辉村党总支书记
黄 刚 云祥村党总支书记
倪菊英 建民村党总支书记
张晓浩 锦绣村党总支书记
郁 健 显中村党总支书记
施群峰 兴旺村党总支书记
张惠淋 兴垦村党总支书记
吴沈兰 东海镇村党总支书记
樊燕英 共乐村党总支书记
陈永逵 德字村党总支书记
费永珍 戴祥村党总支书记
茅赛男 东余镇村党总支书记
丁磊磊 星宏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分管领导:施海彬
组长:彭凤雁
组员:各办信息员
职能:负责文明城市创建期间资料的搜集、整理,文字材料的撰写及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集镇环境整治组
分管领导:王向辉
组长:茅卫东
组员:综合治理大队全体队员
职能:负责文明城市创建期间的主干道、新安集镇、新造集镇、大丰集镇、兴垦集镇的占道经营、跨门经营、流动摊贩及乱停车、违章建筑等整治工作。
(三)村庄环境整治组
分管领导:王欢欢
组长:施天兵
组员:各村党总支书记
职能:负责文明城市创建期间本村村庄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四)公益广告宣传组
分管领导:彭凤雁
组长:黄晓霞
组员:各村党务工作者
职能:负责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公益广告宣传及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和创建台账等落实工作。
(五)志愿服务工作组
分管领导:施海彬
组长:陆红磊
组员:全体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
职能:负责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志愿服务、家长学校及未成年人的落实工作。
(六)维稳保障工作组
分管领导:陆红磊(兼)黄向东
组长:陈晓佩
组员:政法办及派出所工作人员
职能:主要负责文明城市创建期间维稳工作,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
(七)创建工作督查组
分管领导:施建辉
组长:陈辉
组员:各工作组相关人员
每月不少于一次督查,分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综合督查组由主要领导挂帅,人员由各工作组相关人员组成。同时设立3个专项督查组,分别是环境综合督查组、公益广告督查组和志愿服务督查组,组长分别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组自行安排。
职能:按照测评要求,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要求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施海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凤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为确保办公室工作顺利运行,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各组组长参加,将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下月的工作安排进行会商,形成书面材料。
(二)督查通报制度
将市督查以及镇创建工作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协调职能部门予以办理,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信息报送制度
各工作小组对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各类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及时上报综合协调工作组,最后由综合组汇总上报。对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好的工作做法要加以提炼,并大力宣传。
(四)考核奖励制度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各村在市督查中获得良好成绩的,在年底村综合考核中采取附加分的形式进行奖励,并评选表彰若干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中共启东市东海镇委员会
2019年2月22日
中共启东市东海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