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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镇2019年工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来源: 东海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13 字体:[ ]

各工商贸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提高企业的自身安全意识,提升防范事故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监管方式,现依据省、市对工矿商贸企业监督检查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18年度工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监督检查频次

1、红色企业:对红色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2、橙色企业:对橙色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3次。

3、蓝色企业:对蓝色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4、红色企业、橙色企业中的A类企业可分别按照橙色企业、蓝色企业的监管要求进行。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

依法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检查、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状况的检查(规模以上企业对照各类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规模以下的企业对照《南通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三、工作要求

1、各工矿商贸企业根据要求,制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

2、监督检查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忠于职守,依法行政,严格自律,并应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应行业的监督管理业务知识。

四、安全监管计划安排

一是组织管理的检查。1-3月份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四)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情况;

(五)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备案;

(八)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九)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或值班作业情况;

(十)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二是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应急救援演练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4-6月份检查应急救援情况,检查内容:去年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演练总结情况;今年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情况。

7-9月份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内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是否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员是否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培训。

10-12月份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内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如实记录及整改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