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87-2/2019-00049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东海镇人民政府
文号: 东委发〔2019〕11号
成文日期: 2019-02-22
发布日期: 2019-02-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东海镇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东海镇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来源: 东海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2-22 1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部门、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净化社会风气,优化社会环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南通市、启东市关于扫黑除恶的会议精神,针对我镇当前涉黑涉恶新问题新动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全镇涉黑涉恶势力摸排调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资,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目标

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本年度进入打击整治攻坚年,要力争通过全面深入摸排、坚决打击整治、营造舆论声势等工作举措,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强化媒体宣传。各村、各单位继续发挥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微博、QQ等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宣传作用,开设“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及时更新内容,发布和转发扫黑除恶宣传信息和政策精神,及时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进展、动态信息、阶段性总结及专项行动情况。

2、扩大宣传领域。各村、各成员单位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加大宣传力度。要深入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聚居区、“九小”场所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区域场所进行不间断宣传,增加宣传频率,发挥宣传的震慑力。

3、丰富宣传形式。各村、各成员单位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和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网格服务管理工作团队、平安法治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通过巡查走访、进村入户传播典型案例、讲解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公告等方式提高工作知晓率。充分利用民情联络站、家庭普法站、平安法治加油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党员之家等工作阵地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最新进展、动态消息、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组织“东海理响”宣讲团队、普法讲师团、“明星讲师”、“乡村名嘴”等宣传队伍,走进村居、校园、企业、集市,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营造良好的氛围,不断辐射宣传覆盖面。各村要在主要交通干道、广场、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沿街商铺、企事业单位的显示屏、灯箱广告牌、宣传广告栏等,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政策条例等,扩大宣传影响力。加强警民共治,由政法牵头,公安为主体,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增加街面、公告场所、村居道路的巡逻频次和见警率,提高群众安全感。

(二)加强线索排摸,全面掌握情况

各村、各单位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 畅通举报途径。政府机关、派出所、各村均已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各村指定专人管理。户外广告、宣传资料均公示了多种举报方式。各村、企事业单位通过多种渠道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严格执行上报制度,确保及时摸排,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2. 深入群众走访。各村要利用每天的网格巡查走访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 集中研判分析。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定期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重大社会矛盾等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同时,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查处偷盗、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积极发动,健全举报保护机制,鼓励群众共同参与。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要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员、平安法治志愿者、义务巡逻队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镇“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线索,要及时核查反馈。加强对启东市新型社会治安综合责任保险中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人(证人)安全责任保险的宣传,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坚决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消除群众后顾之忧,提高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定期开展以村为单位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

3.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和领域要加强日常监管。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有效结合村居网格化工作,加大技防工程项目投入,提高信息化水平,不断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将思想统一到省、南通市、启东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长期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组织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调动积极因素,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支持派出所的扫黑除恶工作,广泛动员组织积极参与,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度政法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村居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村、单位和个人,建立激励机制,开展评先评优和奖励表彰。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等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综合测评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中共启东市东海镇委员会

                    2019年2月22日

中共启东市东海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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