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787-2/2024-00207 |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东海镇人民政府 | ||||
文号: | 东委发〔2024〕6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
发布日期: | 2024-06-06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东海镇全面落实文明安全祭扫工作实施方案 |
镇机关各部门、各村:
为弘扬时代新风、倡导移风易俗、优化城乡环境,加强除夕、元宵、清明等传统集中祭扫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营造文明、和谐、平安、低碳的祭扫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文明安全祭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理论为指导,以保障群众“平安、有序、文明”祭扫为目标,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祭扫需求,对全镇所有集体公墓、其他分散墓地区域等场所在农历除夕(2024年2月5日-9日)、元宵(2024年2月23日-24日)期间祭扫活动进行有序引导,倡导群众低碳祭扫。
二、宣传发动
镇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农历除夕(2024年2月5日-9日)、元宵(2024年2月23日-24日)期间文明祭扫宣传。各村以网格为单位,通过网格群、电话、当面通知、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抖音线上宣传等形式把文明安全祭扫实施具体要求提前宣传通知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村民,并通过辖区村民通知传达到家族中的每一个亲属。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自我约束作用,引导群众选择绿色文明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倡导鲜花绿色祭祀,增强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建立起良好的祭扫新风。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值班值守,各村公墓要严格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劝导群众文明祭扫、增强防火、交通等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我镇各村公墓现场在农历除夕(2024年2月5日-9日)、元宵(2024年2月23日-24日)祭扫期间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禁止焚烧纸钱。祭扫期间,提倡错时有序祭扫,自觉保持安全距离。保持祭扫环境干净整洁,不乱扔杂物,不随意丢弃祭祀用品、塑料袋等。科学安排公墓周边的停车区域,自觉有序停车,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制定好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严防突发性事件发生,实现“平安、有序、文明”祭扫。
四、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好农历除夕(2024年2月5日-9日)、元宵(2024年2月23日-24日)期间我镇群众文明、安全祭扫工作,特成立文明安全祭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向辉
副组长:赵凯华 彭凤雁 沈 凯 李 黎 陈艳金
朱慧华 黄 卓
组 员:陆洪娣 陆凌波 陈 晨 郁烽捷 曹佳佳 施慧宏 何赛辉 顾海涛 董海燕 徐建新
崔 健 顾 健 黄 刚 龚海英 蒋爱华 郁庆英 陆溢波 毛春燕 汤石岭 樊燕英
陈永逵 施群峰 茅赛男 丁磊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三个组:
(一)维护组:
组 长:陆洪娣
成 员:民政办、各村支部书记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村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和组织宣传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文明祭扫安全有序。
(二)保障组:
组 长:陆凌波
成 员: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组织、维护群众祭扫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督查组:
组 长:曹佳佳
成 员:朱 晓 黄晓霞 施建香 汤允池
督查各村的值守情况、公墓区域环境卫生情况等,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全程督促指导各村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五、工作职责
1.现场值守组要维持公墓现场祭扫秩序,引导前来祭扫群众文明安全祭扫,管控好进公墓出入口道路交通,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劝导祭扫群众不得随意焚烧纸质祭品,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人员聚集,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等。
2.各村以公墓为单位,形成“错时有序,无烟火祭扫”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公示。
3.各村制订落实公墓现场及周边区域文明安全祭扫志愿者安排方案,村“两委”干部要带头参加值班。
4.集中祭扫前后,每一个公墓区域都要进行专项环境整治,清理暴露垃圾和乱堆乱放,清除杂草,清扫积尘,及时维修破损设施,营造庄严肃穆的追念先辈祭祀环境。
六、强化督查
全镇各村、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到岗到位,届时镇督查组将对文明祭扫工作进行督查,对因人员脱岗、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交通拥堵、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的,将严肃进行问责处理。
中共启东市东海镇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