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87-2/2022-00085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通知
发布机构: 东海镇
文号: 东政发〔2022〕45号
成文日期: 2022-07-11
发布日期: 2022-07-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东海镇202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东海镇202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来源: 东海镇 发布时间:2022-07-23 11:0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

为了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镇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度目标任务,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将全镇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至各村,并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分阶段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年度目标任务

根据市政府的总体要求,依据各村总人口数、人力资源提供数据及各村提供的参加其他社会保险资料,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各村(任务明细附后)。

二、考核目标和办法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村年终综合考核内容。

2.考核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30日前,第二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2月15日。补贴办法:在第一阶段收缴完成率达85%及以上的村补贴该阶段内收缴数每个4元,85%以下的村补贴该阶段收缴数每个2元;在第二阶段收缴完成率达95%及以上的村补贴该阶段内收缴数每个4元,95%以下的村该阶段内无补贴;在第三阶段收缴完成率达100%及以上的村补贴该阶段内收缴数每个4元,100%以下的村该阶段内无补贴。

3.年度新增鼓励奖:在第三阶段12月15日前收缴完成率达100%及以上的村,可得新增鼓励奖。每新增缴费一个补贴40元。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第一阶段考核截至6月30日,村收缴完成率占年度目标任务达不到85%,对条线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第二阶段考核截至9月30日,村收缴完成率占年度目标任务达不到95%,对条线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第三阶段考核截至12月15日,年度完成率达不到100%的,取消村星级党组织评比资格以及条线干部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5.以上补贴奖励资金各村依据村干部个人收缴实际情况全额奖励各村相关有功人员。

三、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各村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及时调整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村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农保条线村干部为业务负责人。要创造性拿措施,想办法攻坚克难,要结合工作进展,不断加大推进力度,认真及时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努力使本镇的适龄人员应保尽保,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2.统一认识,宣传到位。各村务必控制低档次缴费比例,要从以下实惠入手说服鼓励居民尽早缴费:早交多得利息(财政补贴180元与个人缴费同时计息);长期缴费增发基础养老金(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发2%);参加居保有丧葬补助(目前为1000元/人)。要利用黑板报、标语、横幅、广播、正能量加油站、微信等宣传工具或者平台,全力做好居保收缴工作。

3.把握时机,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国庆节等有利时机,及时、巧妙地收缴保费。要树立典型,及时总结在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养老工作中出现的优秀事例和好的做法,积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宣传部门投稿。

4.遵章守纪,便民高效。村条线负责人要加强责任性,熟知业务流程,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督促本村村民及时交纳保费,为村民代办查询、材料提交等便民事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12345投诉,造成不良影响或群众经济损失等,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规范操作,诚实守信。业务人员要按操作规范,及时做好新增、领取、退保、领取丧葬补助金以及各种信息变更等资料的制作、汇总、上报工作,不能因主观原因影响居民的相关待遇。要实事求是,不得杜撰或漏填信息要素,尤其不能遗漏申请人书写承诺的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附件:2022年东海镇各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分解表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


附件:2022年东海各村城居保任务分解表

村名

2022年任务数

仲辉村

666

武东村

783

戴祥村

1020

锦绣村

764

星宏村

818

东安镇村

950

东海镇村

591

丰利村

786

丰盛村

914

东余镇村

904

兴垦村

943

建民村

763

兴旺村

559

共乐村

822

显中村

800

德字村

1007

大丰镇村

814

云祥村

636

合计

1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