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87-2/2020-00068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意见
发布机构: 东海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文号: 东政发〔2020〕48号
成文日期: 2020-07-13
发布日期: 2020-07-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加强东海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东海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来源: 东海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发布时间:2020-07-13 10:3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行政村、镇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提升工作的通知》(苏农办质〔2019〕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启政办发〔2019〕3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将《2020年东海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2020年东海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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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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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0份)

附件:

2020年东海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生产者为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把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主要目标,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测体系,全力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努力构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可追溯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组织有领导地展开工作,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卫东

副组长: 陈 辉

成  员: 陈 楠  秦秋霞  季红丹  卞佩佩  范冬芹  施红卫  施青青

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陈楠为安全监管所所长,秦秋霞,季红丹,卞佩佩为专职监管员,范冬芹,施红卫,施青青为专职检测员。

三、工作措施

1.健全制度。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镇工作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农(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全过程质量控制长效管理制度,做到制度齐全、科学实用、公示上墙、执行到位,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各环节的管理行为。

2.明确责任。各村、镇相关单位要确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全力”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强化生产经营者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强化考核。镇政府划拨一定经费,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东政发〔2020〕48号 关于加强东海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