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87-2/2023-00211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发布机构: 东海镇人民政府
文号: 东政发〔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03-24
发布日期: 2023-06-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东海镇自建房排查整治长效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海镇自建房排查整治长效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东海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29 15: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各部门:

《东海镇自建房排查整治长效管控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东海镇自建房排查整治长效管控实施方案

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持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消除隐患的原则,加强自建房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建立自建房排查整治长效管控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分工职责,落实责任主体

镇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镇消委会负责指导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指导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指导养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局负责将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党群工作局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二、强化自建房屋建设施工管理

(一)加强自建房新建翻建管理

要压紧压实农房建设管理责任,根据〔2021〕13号文件《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审批工作;加强对农房建设审批、竣工验收的服务和指导;引导农民依法依规申请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大力推广农民个人自建住宅推荐设计图集,引导居民依法依规进行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

(二)加强房屋改扩建管理

加强改扩建和装饰装修活动管理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住房改造用于经营性用房的,必须符合建筑结构、消防、抗震等方面要求,不得改变承重结构和降低消防、抗震条件。对于确需改变承重结构或者消防、抗震条件的其他房屋,必须聘请具有相应建筑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确保改造后符合安全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村(居)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配合镇相关部门,开展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着力构建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项目第一时间发现报告机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应与各村(居)做好对接,各村(居)建管员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督促监管工作,避免出现违章超建、严重违反《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标准》等现象。

(四)加强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培训

加强村镇建筑工匠的施工水平和安全施工知识教育,施工时务必做到“四有一证”,严格按照农村房屋相关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并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巡查和安全指导力度。

三、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认真落实《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全面、准确的原则,组织第三方专业人员对辖区内自建房屋进行排查、数据录入等工作,及时发现房屋安全问题,落实管控措施,并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整治。

(一)落实管控措施

严格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对尚有人员居住的 C 级危房,根据房屋具体情况,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修缮加固等措施进行整治;对尚有人员居住的 D 级危房,要立即果断采取撤人、搬离、封控警示、临时安置等措施,妥善处理,严禁人员在 D 级危房内外逗留或居住,对闲置的 D 级危房,要采取设置警示标志、设立警戒线、设置围挡、张贴封条等方式进行安全管控。

(二)落实管控责任

严格落实镇、村、网格三级包户责任人,采取“村村户户有人盯守、包户到人”的方式,对农村 D 级危房进行安全管控,每栋危房要明确一名驻村干部、一名网格员、一名村两委干部负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房屋安全使用宣传教育,确保危房不住人。

(三)加强危险房屋治理监管

实现危险房屋监管五到位,即整改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期限到位、责任人到位、应急预案到位。做好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来临前的应急准备工作,完善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动态管理

广泛发动群众力量,共同参与监督管理,做到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同时,不断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力度,统筹安排规划建设、农业服务安全管理、自然资源等机构加强自建房管理工作,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做到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大排查,镇级每个季度要组织一次大排查,村级每月组织一次大排查,对发现的自建房安全隐患,精准分类组织施策,能改则改,宜搬则搬,及时予以解决,实行动态清零;加强对 B 级农村自建房的动态监测,一旦发现转为 C 级或 D 级危房,及时进行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自建房安全教育,做好宣传引导

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要通过广播、入户宣传、发放图册等方式,向自建房屋所有人普及房屋使用和改扩建房屋的基本安全知识和抗震常识,提高房屋产权人的安全意识,主动加固修缮改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在实际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落实房屋所有人的主体责任,形成住房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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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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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