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87-2/2019-00012
分类: 机关事务    通知
发布机构: 东海镇人民政府
文号: 东委发〔2018〕46号
成文日期: 2018-05-22
发布日期: 2018-05-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
关于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
来源: 东海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24 15:4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基层党组织: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党的基层组织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现就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我镇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率先垂范,自觉服从安排,以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支部“三会一课”时,要积极发言,引导党员畅所欲言,会议结束时要作简要点评。各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召集支部党员干部参加支部各项活动,合理安排活动时间,确保让所有党员都能正常参加支部活动,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2. 严格程序,认真组织

    “三会一课”制度由党支部全面负责,按会议形式的不同分别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支委会负责召集。

    (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由支委会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召开支委会,讨论和通过党员大会的议题、日程和时间安排。

    2.支部书记将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书面报告镇党委。

    3.支部书记安排人员在会议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通知到党员本人(包括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流动党员),并将会议通知结果和预计到会情况报告党支部。

    4.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5.党支部将会议所需资料、数据等准备就绪。

    (二)支部委员会。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支部书记收集、整理并确定支委会议题,支部委员也可向支部书记提请召开支委会就某议题进行研究。

    2.支部书记负责将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通知全体委员。

    3.支委会由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党小组长或有关党员参加。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前一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通知本小组每位党员。

    (四)党课。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并报镇党委备案。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授课,也可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具备授课能力的支部委员授课,每年至少有1次廉政党课。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授课情况、相关资料支部存档备查。一般情况下,党课可以与党员大会一并组织、依次安排,分别记录。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一是党支部必须坚持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以上,党课每季度召开一次。二是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考勤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对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党支部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三是各党支部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使用统一样式的“三会一课”记录本,安排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要如实记录支部会议内容,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每年年终装订成卷,归入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人员如有调整,档案资料在支部书记监督下交接,新、老工作人员和支部书记在档案资料上签名盖章。四是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五是“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


    附件: 1.支部委员会内容参考

        2.支部党员大会内容参考

        3.党小组会内容参考

        4.党课内容参考

        5.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模版


                                             中共启东市东海镇委员会

                                                 2018522


    中共启东市东海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1

    支部委员会

    会议时间:每月最后一周召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参会人员:支委会全体成员,到会委员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

    会议主持:党支部书记(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副书记主持,不设副书记的由排名靠前的支委主持)。

    会议内容:

    一、每月例行议题

    (一)通报本月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二)评定本月支部党员积分;

    二、时间相对固定议题

    (一)1月研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计划。

    (二)11月研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

    三、适时性议题(根据相关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时间确定)

    (一)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如十九大精神学习等)

    (二)讨论事关本单位发展的重要问题。

    (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领导和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如2019年研究基层党组织换届相关工作)

    (五)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七)讨论支部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

    四、相关要求

    支委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应到会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遇票数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时,应暂缓做出决议,待取得一致时再另行决议。如长时间意见不一致或特殊情况急需决议时,支部书记应将讨论和表决情况报告镇党委,请求镇党委予以裁决。

    支委会允许委员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议期间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


附件2

支部党员大会

会议时间:每季最后一周召开(会议时间应在当月支委会后,4季度可视情况提前)

参会人员:支部全体党员(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必须有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会议无效。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实行党员到会签名制度,开会前向与会党员通报到会情况,而后按既定议程组织会议。

列席人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镇党委将派人列席,如有发展党员的议题必须由党委委员或党政办人员列席参加。

会议主持:党支部书记(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副书记主持,不设副书记的由排名靠前的支委主持)。

会议内容:

一、每季例行议题

(一)通报本季度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二)评定本季度支部党员积分;

二、时间相对固定议题

(一)1季度研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计划;研究党员志愿服务工作。

(二)4季度听取审查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

三、适时性议题根据相关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时间确定)

(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如学习十九大精神等)。

(二)讨论通过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三)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和组织处理。

(四)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五)讨论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相关要求

党员大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根据会议内容,党员大会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到会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遇票数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时,应暂缓做出决议,待取得一致时再另行决议。如长时间意见不一致或特殊情况急需决议时,支部书记应将讨论和表决情况报告上级党委,请求上级党委予以裁决。

党员大会允许党员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议期间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

附件3

党小组会

会议时间:每月最后一周(在支委会前召开,党小组长会前一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通知本小组每位党员)。

参会人员:党小组全体党员。

会议主持:党小组长(党小组长一般由党龄较长、党性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

会议内容:

(一)组织党员学习。

(二)传达支部的决议,研究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的任务措施和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三)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附件4

党课

会议时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为便于组织,时间上可安排与党员大会一致)。

参会人员:党支部全体党员。

会议主持:支部书记。

会议内容:

全年党课中应至少有一次廉政党课,有一次支部书记党课。每次党课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党课内容应根据工作实际,每次突出一至两个主题,以增强党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5

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

党支部(党小组):

年度:

会议记录

主题:

时间:地点:

主持人:记录人:

到会指导的上级党组织人员:

应到人数:实到人数:

缺席人员(未请假人员要注明):

会议内容:


党内组织生活考勤表

参加人员签到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请假人员

姓名

事由

姓名

事由













党组织负责人:日期:


东委发【2018】46号 关于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