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787-2/2021-00041 |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东海镇人民政府 | ||||
文号: | 东政发〔2021〕20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4-12 |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东海镇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
各部门、各村: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南通、启东市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切实提高我镇城镇化水平,加快推进我镇新型城镇建设,统筹镇村发展,加快产城融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和中共启东市委十三届十次全扩会精神,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按照城乡统筹、产城融合、工贸互动、宜居宜业、彰显特色的基本原则,有序开展集镇建设,大力发展区镇经济,加快宜居乡村建设,着力提升集镇综合承载能力,统筹集镇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规划编制。加快完成东海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突出新镇区辐射带动能力,增强新镇区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能力。加快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依托新修编国土空间规划,立足本地自然和人文禀赋以及发展特征,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进一步明确重要开发地块详细规划,加快新镇区道路、给排水、电力、燃气、通信、环卫、园林绿化等专业规划编制;制定小城镇建设城市设计方案,高标准、高规格谋划,统筹考虑,成片建设,提高东海镇小城镇建设的档次和品位。
二是强化产业支撑。按照“一镇一业”的目标要求,依托345国道两侧地块,建设特色鲜明、配套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完备的工业综合体,形成“工业载体多元、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高度集聚”的格局。
三是突出特色魅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东海镇小城镇发展与特色产业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依托家庭农场打造特色农业产业村,积极创建美丽宜居乡村。
四是提升基础设施。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配套衔接的原则,突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新镇区道路、给排水、水生态、环卫、燃气、通讯、消防、人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新镇区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到2021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自来水普及率100%,区镇消防站点投入使用;镇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0%,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率达到90%,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5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分散农户污水治理全面完工,绿地率达到27%,绿化覆盖率达到30%;建成区主干道沿线和高层建筑亮化率达到100%。坚持信息基础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快建成区基础设施智能化。
五是优化功能配套。高标准建设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交通、商业、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功能配套,提升区镇综合服务功能。加大财政、师资力量等投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坚持公交优先,完善公交网络。2021年底,建成1个文体活动中心、1个文体活动广场。
六是加强城镇管理。依托镇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平台,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作用,推动信息化与城镇化协同发展。积极推进全镇运行管理和社会管理数字化,深化交通、市政、环境监管、应急保障、治安防控等领域信息化应用,构建智能、高效、安全的管理体系。实施城镇面貌换新工程,加大违章建筑拆除,加快镇容镇貌建设。加大城管执法力度,增加全镇执法管理力量配备。
三、政策措施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机制。积极研究上级户籍制度改革创新相关文件,争取建立和实行符合我镇实际的户籍管理制度,推动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鼓励和支持进城务工农民在城镇购买商品房,让进城落户人员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公共卫生、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对进城落户无业农村劳动力办理失业登记,优先推介就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二是鼓励农民弃宅进镇。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扎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按照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宅基地和住房建设标准,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探索农户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或转让上述权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防止闲置和浪费。制定农民弃宅进镇方案,出台鼓励农民弃宅进镇政策,建设弃宅进镇安置区。
三是加大城镇建设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引进国有平台和社会资本共同开发建设,同时加大镇财政对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
四是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在扎实开展好土地三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争取建设用地指标;镇积极摸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利益共享的镇区低效用地收回和再开发机制,盘活利用现有镇区存量建设用地,推进老镇区、低效工业用地的改造和开发;积极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通过弃宅进镇治理,对农村成片建设用地拆迁转变成增减挂钩建新指标加以利用。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指挥部,由党委书记挂帅,各部门、各村要把城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南通市、启东市、镇关于推进落实城镇化的决策部署,根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二是密切协作配合。镇各有关局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上级相关部门出台的支持和推进城镇化的配套政策,更好的为我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出谋划策。建设局牵头指导和协调各局室、各村推进城镇化建设,负责编制城镇化建设体系规划,自然资源分局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土地、空间等基本保障,负责土地管理制度研究,保障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财政局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负责城镇新型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群众自治组织体系,指导维护进镇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做好幼儿园及中小学的建设及创优工作;经发局负责编制区镇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制定鼓励农民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政策;党政办负责依托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做好集镇社会治理工作;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违章建筑清理,集镇秩序维护等工作。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自2021年起,各村年度综合考核中,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土地三项工作权重不少于10分。同时,镇党委、政府每年对城镇化建设及土地三项工作先进村、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责任不实、推进不力的部门和村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予以问责。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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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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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