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关于公布2014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12-29 字体:[ ]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4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14〕42号)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14〕22号)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的要求,经十六届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2014年启东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以下简称“基金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项目

基金目录中公布的23项政府性基金项目是,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启东市境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基金项目收入归属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4项),另一类是收入归属中央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9项)。

二、相关要求

所公布23项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期限、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基金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禁各部门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通知发布后,凡未列入“基金目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各有关部门应当停止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支付。对于通知发布后新增、调整、取消政府性基金等政策,统一按照国家和省最新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规定,认真进行对照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对超过规定征收标准的,要坚决予以降低,对扩大征收范围的行为要予以纠正。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


正文及附件下载:启政办发[2014]11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