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01-06 14:4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1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启东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启东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邮编:226200,电话:0513—83316402)。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工作中心、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局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以集办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科室(单位)积极配合,各司其职。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工作进展非常顺利,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了解财政工作的动态及办事程序。

(二)工作制度化,明确分工形成工作机制。为更好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杜文华任组长,副局长龚锦兵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施建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我局还制定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三)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对各科室信息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业务指导,提高了科室编报信息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及时向本局干部职工公开内务。我局主要通过网络办公系统和政务公告栏进行对内政务、党务公开,公开了如单位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提拔任用、人事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在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相关目录,对目前新产生的政府信息随时保持更新。主要侧重点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布内部机构设置、财政局职能及内设科室职责;二是本局政务动态、财政相关法规、办事指南;三是年度财政工作报告、预决算报告;四是会计管理及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等信息;五是财政具体业务,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群众办的实施进展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制定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程。申请人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相关资料,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不予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各条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对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财政保密制度中规定的其他涉密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取得的信息、与刑事及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诉讼公平、公正或执法活动的信息、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信息均不予向社会公众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为最大限度的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我局对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全部减免所有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狠抓了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真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2014年,我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认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学习,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三是认真梳理,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我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推动我局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

  




                               启东市财政局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