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1-12-08 15: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12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启东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启东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邮编:226200,电话:0513—83316402)。

  一、概述

  过去的一年里在江苏省财政厅、南通市财政局、启东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权力运作,提高财税工作效能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财政局党组一直十分重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确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常务工作小组,切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章立制,制定和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内容、程序、方式和公开时限等。

  (三)突出质量,保证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一是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抓好政务公开、部门概览、金财工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服务指南、政策法规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为进一步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我局要求各科室开展本部门的政务信息清查梳理工作,对于已失效的进行撤消,对于可以合并的办事流程和程序等进行简化,对于指引性不强的进行修改完善和细化,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程度。

  三是提高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的规范性。为了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的提交方式方法、受理程序、答复程序、答复时限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其中,概况信息类信息27条;规划总结类信息1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4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启东市政府门户网站,启东市财政局网站。

  2、公共检索点。纸质信息在市档案局集中查阅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启东市财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还存在着公开时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针对不足,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实效。构建局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

  三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活动,广泛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