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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补助资金检查的公示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9-23 字体:[ ]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2019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监〔2019〕28号)的要求,我局决定于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30日,对我市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实施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被查单位

按照“双随机”的原则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中抽取以下单位: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二、检查的目的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部署,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保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检查的范围

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成立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其他相关单位。

四、检查的内容

重点关注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单位执行财政收支管理、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等。

五、检查人员

按照“双随机”的原则在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中抽取2名同志对每个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

六、为提高检查质量,欢迎熟悉和了解被查单位情况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资料或进行举报,举报电话、邮箱公示如下:

举报电话:0513-83349247、68263218

举报邮箱:nihongyu@qidong.gov.cn

启东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3日